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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佛山男子柜员机上贴假告示 被判刑10个月

发表于2013-07-10

在柜员机旁张贴假告示,再将入钞口的组件弄坏,让人误以为柜员机坏了,一男子在高明试图以此诱使他人上当。不料诈骗未成,该男子反而因故意毁坏财物领刑10个月。

去年12月10日晚11时许,覃某同另外一名男子(在逃)携带502胶水以及假的银联客服广告,到高明对川、杨和两个银行柜员机用胶水封住其中4台柜员机的外钞门,并在4台柜员机键盘旁贴上假的银联客服广告,称“A T M机系统升级,遇到不出钞、不吐卡等情况,请不要离开,立即致电24小时银联处理中心联系进行补账”。假的广告上,写着一个假的电话。覃某随后被警方抓获,据他交代,他们这样做就是想让储户误以为柜员机坏了,诱使储户拨打虚假广告上的电话进行诈骗。

经价格鉴定,被损坏的柜员机外钞门组件及其修复费等共7722元。近日,高明法院开庭审理此案,覃某因故意毁坏财物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

[法官说法]

为何不是诈骗罪?

高明法院认为,本案中被告人犯罪的手段行为与目的行为分别触犯故意毁坏财物罪和诈骗罪,属于牵连犯,依照刑法的规定,应择一重罪处罚。因被告人的诈骗行为尚未得逞,而毁坏财物行为已得逞,且属犯罪数额较大,故以较重的故意毁坏财物罪事实对其定罪量刑。

 

发表于2013-07-10

虽然没有诈骗成功,但是也要蹲几年,看谁还敢做坏事

发表于2013-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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