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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房姐”龚爱爱一审被判有期徒刑3年

发表于2013-09-29

陕西省靖边县人民法院对神木“房姐”龚爱爱一案作出一审判决,龚爱爱犯伪造、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3年。龚爱爱当庭未表示是否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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