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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这不公平条款或改变 出游不再是旅行社说了算

发表于2017-06-07

  昨日,广东省工商局向社会公布了15条旅游类、房地产类典型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这些不公平合同格式条款涉嫌违法内容主要体现在旅游和房地产经营者通过格式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赔偿责任、违约责任,或加重合同相对方的责任,以及排除合同相对方知情权和解除合同的权利等情形。


  广东省工商局表示,将督促相关经营者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整改规范,修订不公平格式条款;对在规定期限内拒不整改或已造成危害后果的,依法予以查处。


  旅游类部分不公平格式条款


  旅游遇不可抗力可变更或解除合同


  “……如遇旅行社不可控制因素(如塌方、塞车、天气、航班延误、车辆故障等原因)造成行程延误或不能完成景点游览,本社负责协助解决或退还未产生的门票款,由此所产生的费用自理,本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


  省工商局点评:《旅游法》对不可抗力和意外事件的处理具体规定了四种情形,既可以变更和解除合同、根据情况多退少补,也可以由旅行社和旅游者分担。旅行社使用“不可控制因素”这一含糊的说法,回避法律的明确规定,并且约定旅行社不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涉嫌排除游客的权利,免除自身责任。


  未经甲方授权代签行为不发生效力


  “此声明书须甲方本人签字同意,如出现团队负责人或客人代表代签声明书,请团队负责人或客人代表一定要将以上声明准确清晰地转达给其他客人,征得所有客人同意后,方可代签此声明书……所有责任本司不予承担”。


  省工商局点评:该条款中团队负责人和客人代表代签声明书属于代理行为,根据《民法总则》规定,如果两者未获得甲方授权或者甲方也未对代签行为进行追认,那么代签行为对甲方不发生效力;如果旅行社明知团队负责人或客人代表无权代签声明书,仍与其签订声明书的,应当承担与其自身过错相当的责任。该条款涉嫌免除旅行社自身责任。


  房地产类部分不公平格式条款


  开发商未获验收合格证明可拒绝收楼


  “合同第十一条规定的房屋交接时出卖人应当出示的证明文件包括:该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出卖人交房时未提供相应证明文件或证明文件不齐全的……买受人不得以此拒绝接收房屋和要求出卖人承担逾期交房的责任”。


  省工商局点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在交付房屋之前应取得商品房竣工验收合格证明文件,否则购房者可以拒绝接收,如果逾期的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违约责任。


  房屋质量有问题出卖人负延期交楼责任


  “若买受人在入伙验收核查中发现房屋存在其他质量问题,应在验收期限届满之日起7日内在《收楼意见书》中一次性书面提出,买受人有权要求出卖人在《质量保证书》规定的保证期限内承担保修责任,但无权以此为由拒绝办理入伙手续,出卖人不承担因此造成的延期交楼的违约责任”。


  省工商局点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该条款涉嫌排除了买受人在交付使用后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提出核验的权利。

发表于2017-0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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